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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买房分手该如何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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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中,以夫妻名义同居后,双方又决定分手的,根据当前的法律,因为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,所以双方分手时将按同居财产分割。

确定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,分手时双方将按以下方法处理:

1、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做了约定的,从其约定;

2、同居期间对财产未做约定的,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协议;

3、双方对同居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,将由根据具体情况判决。

一、非婚同居关系人为解除时的财产分割问题

非婚同居关系人解除时的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方式:

1、一方的个人财产,关系解除时,不予分割,但另有约定的除外;

2、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按照共同共有处理,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,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由双方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二、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分割吗?

男女可以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。但一方个人财产,除有约定外,一般不予分割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同居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,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,若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,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,协议不成的,由判决。
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,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当事人所生的子女,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。

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
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,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当事人所生的子女,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。

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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